各班级:
为推进学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,深化学风建设总要求,深入挖掘各类优秀学生典型,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引领、示范、育人作用,激励当代大学生在“比、学、赶、帮”的氛围中成长成才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开展“风采之星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深化学风建设,选树优秀典型,突出示范作用,增强争先创优意识,努力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活动主题
以“树优秀典型,展学子风采”为活动主题,分别评选 “学习之星”、“考证之星”、“创业之星”、“科研创新之星”及“文体之星”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17年5月20日—7月10日
四、活动对象
37000cm威尼斯全体在校大学生
五、评选条件
(一)“学习之星”
1. 学习成绩优异,每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班级前10%,学年课程平均分在80分以上;
2. 获得过学校奖学金,获得过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;
3.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四级,日语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四级或国际日语能力二级,通过计算机一级;
4. 曾获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(必须为主持人)或在校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创业计划大赛以及专业技能竞赛、科技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。
(二)“考证之星”
1. 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2.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,至少获得一项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;
3. 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多者或证书等级高者优先。
(三)“创业之星”
1. 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2. 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,创业公司(或实体)成功注册;
3. 创业业绩突出,创业实体具有一定的规模,经营状况良好,有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。
(四)“科研创新之星”
1. 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2. 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立项的申报,或参加省级及以上高水平的专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;
3. 在校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,论文数量多、发表刊物层次高或参加技能竞赛获奖多、级别高者优先。
(五) “文体之星”
1. 学习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2. 有文艺特长,积极参与或组织各类文体活动,表现突出;
3. 所在团队或个人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,获得一定社会影响力者优先。
六、评选办法及流程
(1)班级推荐(5月20日-6月2日)
采取自荐、班级推选等方式报名参与,名额不限,推荐表以班为单位交辅导员;
(2)院学工办牵头、团总支协助完成初评(6月3日-6月7日)
按照评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分类遴选,根据评选要求审核材料,确定候选人,进行公示,完成初评并上报。
(3)综合评定(6月8日-6月10日)
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研究确定 “风采之星”人选。
(4)表彰(6月10日-7月10日)
召开全院大会进行表彰,通过网站、展板等形式宣传各类“风采之星”事迹。
七、评选要求
1. 各班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配合做好宣传和候选人推荐工作,确保本次活动行之有效地开展。
2. 推荐过程中要秉承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学院评选要求,择优推选。
3. 各班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
4.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:
(1)37000cm威尼斯学生“风采之星”推荐表一式两份,同时提交电子稿;
(2)被推荐人需上报500——1000字的事迹材料,同时提交电子稿;
(3)所有获奖和论文发表情况均需提供复印件等证明材料,否则将不能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;
(4)被推荐人需提供近期电子版生活照1张,要求图像清晰,图片为jpg格式。附件: 37000cm威尼斯学生“风采之星”推荐表
37000cm威尼斯
2017年5月20日